现年40岁的田某是贵州省德江县人。一个星期前,从温州市来到温岭市太平街道。5月21日下午3时许,田某结伙一孕妇和另一名妇女,走进万寿路五龙商场内的一服装店。这时,女顾客应某在挑得一件连衣裙后,将装有6250元现金的裤子和衣服脱下,放在试衣室外的凳子上后,进入试衣室。田某在挑了一件衣服后,走向试衣室去试穿。女店主金某看见试衣室内已有人,就叫田某去楼上试穿,但田某称不去。接着,田某就站在试衣室外试着。当田某看到放于凳子上的裤子内有厚厚的现金时,就迅速将裤袋内的6250元现金窃取。并以衣服太小为由,与同伙一起慌忙离开服装店。
过了一会儿,当女顾客应某试穿好衣裤,用手去摸裤子时,发现右裤袋内的6250元现金不翼而飞,只见田某等三人在向店外走去,就高喊“抓小偷、抓小偷。”店主金某闻讯后,马上感觉系田某所为,就迅速追出店外。看见田某等人已逃至店东南边的10余米处。金某与应某立即朝田某追去。看到店主在后追击,田某急忙逃进边上的一服装店,并弯腰将6250元赃款藏入门口的衣服堆里。田某的行为被店主老板蔡某看到。听到外边有人在高喊:“就是这人。”蔡某知道田某是窃贼,就与随后赶到的金某、和顾客应某一起将田某扭住,并在衣堆里找到田某所藏匿的6250元赃款。眼看自己的行迹已败露,田某马上跪下求饶,请求店主金某等放了她。随后,田某被接到报警后的太平派出所民警带走。
在太平派出所里,面对民警,为了逃避打击,博取同情,田某竟谎称从温州过来,将去四川地震灾区看望自己的姐姐。去四川省却西辕东辙,来到温岭市,田某的谎言不攻自破。民警通过查核,发现田某根本没有姐姐在四川地震灾区。经审查,田某交代了自己的作案事实。